最新!通告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切实做好滞留在宜外地人员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第 12 号)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防指发 〔2020〕122 号),为切实做好滞留在宜外地人员(非宜昌户籍,以下简称滞宜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帮助滞宜人员协调酒店入住;对无经济来源、面临住宿困难的滞宜人员,统一安排到集中安置点安置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对急需医疗救助的,按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医疗机构给予救治。对属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的滞宜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治疗有关政策执行。
三、有就业愿望且通过健康检测、医学观察取得健康证明的滞宜人员可到“停不得”企业就业。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复工复产之日前,对吸纳滞宜人员就业并发放劳动报酬的企业,根据滞宜人员实际工作天数,按不高于每人每天 200 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为滞宜人员提供精准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滞宜人员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按规定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四、对因务工滞宜的人员,由其所在企业负责落实帮扶措施,对特别困难的,由经信部门商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帮助滞宜外国及港澳台人士协调解决签证、居留、就医等困难,保障其个人防疫和基本生活物资供应。滞宜外国及港澳台人士定点就医机构为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高校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对滞校大学生(含留学生)和工作人员,采取学校食堂“点对点”送餐方式服务。学校采取网上教育教学方式,为滞校大学生提供远程教学和辅导。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综合服务热线
来源丨宜昌发布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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